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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熊芳雨4月28日报道:《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时隔17年再次修订促进就业地方性法规。其中一大亮点是在全国率先设立“灵活就业”专章。
今天上海市人社局局长杨佳瑛做客2023上海民生访谈时提到,近年来,上海的互联网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群体加速壮大,规模将近300万。《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的范围;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时放宽了户籍限制,优化了网上参保的便民化举措。
此外,针对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专章还规定了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建立完善职业伤害保障等内容。
为贯彻《条例》要求,上海已经出台政策,从5月1日起,外省市户籍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和上海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一样,按照同样的规则,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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