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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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上海威士顿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730 号”
《关于同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4,931,162.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15,448,837.96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4636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智能МES 系统优化项
目
专项说明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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